窃电成因、特点及治理与对策探讨

品牌
山东工业技术
2021年01月28日 00:16

武汉东湖水污染成因和特征分析及综合治理措施探索

高原+赵新蕾+孙毅

摘 要:窃电以及有意识的故意欠缴电费、电能供应体系破损,是所有电能供应企业都要面临的问题。窃电现象会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并且有损电能生产企业的效益,对于社会和谐发展也是极其不利的。本文主要根据窃电屡禁不止的成因、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希望能为我国电力事业出一点绵薄之力。

关键词:窃电现象;成因、特点;治理措施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21.138

0 引言

伴着国内电力供应体制的优化的全面开展,再加上电能供应企业的自我完善发展,使得电力投资形式更加的多样化,各个企业间的运营关系牵涉到的内容逐渐增加,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的管理企业是最为基础的企业运营条件。现如今窃电违法犯罪行为越发猖狂,不但影响了社会和谐发展,也为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进而针对引发这个问题的根源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最终制定出切实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当下迫切需要开展的工作。

1 窃电的成因

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是阻碍电能供应企业稳定发展进步的阻力。为了能够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杜绝窃电现象的发生,所有的电力企业以及有关机构相继采取了各种方法,但是窃电行为仍然没有被遏制。

(1)缺少相关的法律支持。首先,针对窃电行为的相关法律条款还有待优化,再有,在民众的思想中缺少对窃电行为严重性的正确认识,并且并没有将其归属到犯罪范畴之中。截止到现如今为止,只有很少的地区设立了反窃电法规,并且只是地方性的法规,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详细的反窃电法规,尽管在一些电力法律条文中有所涉及,但是都是非常难以实施的。因为缺少针对企业窃电行为的惩处规定,使得绝大多数的窃电企业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也使得窃电行为越发的严重。

(2)没有完善的防窃电制度。电能生产供应企业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使得用电检核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并且不能对窃电行为实施严惩。现如今用电检查体系不完善,对于反窃电工作是极其不利的。例如,现在正处于热门争议的用电检查执法权力的問题上,电能生产供应企业缺乏相应的授权,无法将工作真正的落实。为了使得自己的检核工作有理可依,电能供应企业往往都会借助警企联合的形式来推行反窃电工作的实施,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伴着出现时间的推移,窃电行为不断的升级,工作的开展越发的困难。

(3)受经济利益驱动和诱惑。部分私营企业、地方企业、承包团队,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将窃电当作一种有效降低成本的途径,寻找各种方法来实现窃电的目的,进而使得窃电形式由以往的个体行为,逐渐的转变为企业窃电问题。将盗取电能当作一种降低成本的方法,但却是在影响国家的利益,并且对于保证社会和谐发展也是起到了消极的作用的,窃电者为了达到获取更多利益的目的,不惜损坏国家的利益,其本质是一种德行有亏的表现,对于那些知情者不上报,不谴责的形式可以看作一种包庇的行为。

2 窃电凸显的特点

(1)窃电方式的智能化。举一个真实的案例,某个地区的电能供应企业所服务的区域内有一个洗浴中心,其长期出现线损问题,并且数值十分巨大,用电检核人员联合行政执法人员对该洗浴中心实施了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经过仔细的搜查,发现了一个电子遥控设备,在其结构上设置了正常用电、按用电容量50%窃电和满负荷窃电三个档位,可以根据需要和情况进行窃电行为。

(2)窃电数量的巨大化。当下,很多人出于一己私欲的目的,冒着极大的风险进行窃电,所有被检查出来的窃电者,盗取的电能数量都是非常巨大的。

(3)窃电规模的聚堆化。在人口较为密集,人员成分相对复杂,管理工作不足的城市乡村临界地,只要出现一户窃电,其他居民都会模仿。某市查处的居民窃电案中,十之八九发生在这类地区。其次,在那些城市繁华地段,小型私营企业较多的地方,出现窃电行为的概率是非常高的。

3 针对窃电的治理与对策

(1)完善法规,明确政策,依法开展反窃电工作。对单位窃电难以追究法律责任及窃电数额等其他证据的认定困难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讲都与立法有关,故应积极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此类立法工作的进程。同时,在全国性的有关立法尚未完善之际,为了更好地打击当前各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可在各省通过加强与省人大的联系及省公、检、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依照《刑法》《电力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出台省一级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此为依据,有力地制止窃电违法犯罪活动。

(2)做好反窃电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电力法》及电力法律法规。对一些重大或具有典型性的窃电案例进行公开,对反窃电工作进行跟踪报道,采用行政处罚手段处理窃电者的,都应该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广为宣传,扭转某些人对窃电行为的模糊认识。帮助群众树立并强化“电力是商品,窃电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

(3)加强反窃电的科技建设。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对反窃电工作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窃电的一系列科技成果的相继问世,表明了“人防不如技防”。近几年开展的智能坚强电网建设,为反窃电筑起了铜墙铁壁。新建电力工程必须选用具有反窃电功能的电力设备,电力改造工程也要把反窃电作为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要群策群力,大力实施反窃电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4)加强反窃电的队伍建设。窃电手段极为隐蔽,查处窃电又受到种种不利条件的限制,因此,用电检查人员务必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能从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窃电证据。另外,用电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忠诚企业,不谋私利,不惧恐吓,不受诱惑,拒绝说情者。供电企业要选用精兵强将担当用电检查工作,做好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

4 结束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电力企业如何使电力事业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是新形势下对我们电力企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只要我们国家在窃电方面加以重视,做好一切关于窃电的治理措施,就一定会让窃电行为在我国杜绝。坚信不久的将来电力企业一定会朝着健康、光明的良性方向发展,中国电力企业一定会更加强盛、发达。

参考文献:

[1]公衍嫣.窃电的特点、成因与对策[J].农村电工,2015(02):9.

[2]窦成选.窃电行为及供电企业反窃电的对策探讨[J].科技资讯,2015(01):158-159.

[3]江波.窃电成因、特点及治理与对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06):119-121.endprint

家电之家©部分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章 光明 电能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更多内容...

TOP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