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负荷计算条文的几点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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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科学
2021年04月10日 19:51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於伟波

摘 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發布施行,为电气设计人员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提供了设计依据,本人从事多年的图审工作,发现电气设计人员负荷计算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是新颁布规范负荷计算内容过于简单。为此,特以本文论述笔者观点,以使规范(JGJ16-2008)更趋完善。

关键词:规范(JGJ16-2008); 负荷计算; 几点商榷

【文章编号】1627-6868(2017)08-0071-02

Abstract: "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 ( JGJ16-2008 ) promulgated, for electrical designers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provided design basis, I engaged in years of chart review, found that electrical design load calculation there exist many problems, investigate its reason, is the latest standard load calculation is too simple.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to view, to make the specification ( JGJ16-2008 ) more perfect.

Key words: Specification ( JGJ16-2008 ); load calculation; some suggestions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于2008年8月1日发布施行,它是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基础上进行修编的,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电气图审实际工作经验,就负荷计算条文作一商榷。

1.规范异点

1.1 负荷计算方法

规范(JGJ/T16-92)为:

⑴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

对于住宅,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均可采用需要系数法。

⑵用电设备台数较多,各台设备容量相差不悬殊时,宜采用需要系数法,一般用于干线、配变电所的负荷计算。

⑶用电设备台数较少,各台设备容量相差悬殊时,宜采用二项式法,一般用于支干线和配电屏(箱)的负荷计算。

规范(JGJ16-2008)为: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

1.2 计算设备功率

规范(JGJ/T16-92)为:

⑴ 对于不同工作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应换算为统一的设备功率。

① 连续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功率等于额定功率。

② 断续或短时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功率,当采用需要系数法或二项式法计算时,是将额定功率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25%时的有功功率。

③电焊机的设备功率是将额定功率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100%时的有功功率。

⑵照明用电设备的设备功率为:

①白炽灯、高压卤钨灯是指灯泡标出的额定功率。

②低压卤钨灯除灯泡功率外,还应考虑变压器的功率损耗。

③气体放电灯、金属卤化物灯除灯泡的功率外,还应考虑镇流器的功率损耗。

⑶镇流器的设备功率是指额定交流输入功率。

⑷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功率,不应包括备用设备。

规范(JGJ16-2008)无此项内容。

1.3 等效三相负荷计算

规范(JGJ/T16-92)为:⑴ 只有相负荷时,等效三相负荷取最大相负荷的3倍。

⑵ 只有线间负荷时,等效三相负荷为:单台时取线间负荷的√3倍;多台时取最大线间负荷的√3倍加上次大线间负荷的(3﹣√3)倍。

⑶ 既有线间负荷又有相负荷时,应先将线间负荷换算为相负荷,然后各相负荷分别相加,选取最大相负荷乘3倍作为等效三相负荷。

规范(JGJ16-2008)无此项内容。

1.4 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

规范(JGJ/T16-92)为:当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时,应将配电干线范围内的用电设备按类型统一划组。配电干线的计算负荷为各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变电所或配电所的计算负荷,为各配电干线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计算变电所高压侧负荷时,应加上变压器的功率损耗。

规范(JGJ16-2008)无此项内容。

2.对比分析

2.1 负荷计算方法

规范(JGJ16-2008)只保留了第1点内容,删除了第2、3点内容。后面二点在民用建筑设计中很少碰到,笔者认为可以删除,对设计影响不大。

2.2 计算设备功率

规范(JGJ/T16-92)对此项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方便设计人员针对各种不同情况计算设备功率。而规范(JGJ16-2008)删除了该项内容,笔者认为不妥,使设计人员设备功率选取没有依据。

2.3 等效三相负荷计算

规范(JGJ/T16-92)对计算等效三相负荷三种情况分别作了规定。而规范(JGJ16-2008)删除了等效三相负荷计算规定。从笔者电气图审情况来看,因规范无规定,电气设计人员计算设备容量时,常常不按等效三相负荷计算,而只简单地将所有分回路设备容量相加,这样势必造成所取设备容量偏小,留下安全隐患。

2.4 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

规范(JGJ/T16-92)对此项计算方法作了详细规定,也和《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所述内容一致。而规范(JGJ16-2008)删除了此项条文。笔者在图审中,发现电气设计人员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时,配电干线的计算负荷直接将各用电设备组的设备容量相加再乘以同时系数,造成负荷计算容量偏大,选取线径和断路器容量相应偏大,不经济和起不到保护作用。

3.结语

规范(JGJ/T16-92)是于1992年发布实施的,该规范施行为电气设计人员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提供了设计依据,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民用建筑的技术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条文已经不适应当今建筑的发展要求,而有些新技术急需编制新的条文列入规范之中,规范(JGJ16-2008)修编很及时、很有必要。但上述一些条文的删除,笔者认为有些欠妥,难免使设计人员无设计依据,导致无章可循,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以笔者愚见,以不删除为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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