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立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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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视界
2021年10月17日 20:37

我校一项课题喜获广东省教育学会 十三五 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

刘利印 朱孔来 姜文华

【摘 要】经费支持是开展科研活动的基本保障。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科研工作越来越重视,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科研课题立项不断增多,但同时也带来了科研课题重复立项、碎片化立项等问题,对科研经费有效使用、科研成果水平质量都产生了较大影响,甚至助长了学术科研腐败的滋生漫延。本文从科研立项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带来的影响,提出了进一步做好科研课题立项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研课题;立项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科研工作越来越重视,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科研课题立项不断增多,有力支撑了科技创新,为增强科技实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之而来的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分散立项、“碎片化”问题愈发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科研经费多了、科研效率不高”的问题已凸显出来。

1 科研课题立项存在的问题

经费支持是开展科研活动的基本保障。据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0298.4亿元,比2011年增加1611.4亿元,增长18.5%。2013年投入11846.6亿元,比2012年增加1548.2亿元,增长15%。2014年共投入13015.6亿元,比2013年增加1169.0亿元,增长9.9%。2015年共投入14169.9亿元,比2014年增加1154.3亿元,增长8.9%;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07%。

2015年11月10日,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发布《2015年科学报告:面向2030》,目前美国用于研发的投资占全球28%,中国占20%,欧盟19%,日本(10%)。2014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经合组织2014年科学技术与工业展望》中预测,中国的研发支出将在2019年前后超过欧盟和美国,跃居世界首位。而根据美国巴特尔纪念研究所和《研发杂志》预测,中国的研发总投入将于2022年超越美国。无论如何,各种说法的趋势是一致的:中国的研发支出在爆炸式增长,比其他国家的速度高得多。

研发经费的高速增长,意味着课题研究高速增加,课题立项部门增多,课题数量大幅度增加。在课题立项过程中,目前课题立项评审环节的客观公正程度较以前大大增强,“走后门、跑关系”拉课题现象大为减少,但也存在着一些立项重复等问题。

1.1 多个部门碎片化立项

目前,许多政府部门都在独立开展科研课题立项工作,除部分本学科和本行业领域的课题外,许多综合交叉和学科行业特点不突出的研究,容易造成“碎片化”立项、分散立项,甚至是重复立项。碎片化分散立项,具体表现为立项课题多元、目标指向各异、内容衔接不足等。如,决策咨询类研究课题,除主要立项渠道是软科学立项和人文社科立项外,党委政府政策研究、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财政、统计等部门都开展该类型课题立项,甚至其他各个政府部门都可设立相关的课题,这就容易造成综合性科研课题立项的碎片化。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相同或相似课题重复立项现象较为普遍。

1.2 同一课题多处立项

许多政府部门都开展课题立项,为保证课题立项成功率,同一研究题目或类似题目既可以申请软科学课题立项,也可以申请人文社科课题立项,还可以申请其他政府部门的立项;另外,同一题目既可以在省里申请课题立项,又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课题立项,由此导致同一研究题目或相似题目申请到不同部门的课题立项。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科研人员特意“钻”目前科研管理的漏洞,同一科研题目或近似题目恶意申请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从不同渠道更多地“套取”科研经费。申请到多个部门立项后,并非对每个部门的立项都另辟路径去研究,而是用同一研究成果或对同一成果稍作变动向不同立项部门“交差”。有的科研人员发表学术论文时,标注了4-5个课题编号,课题重复立项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调研还发现,部分科研“大户”,其重复立项、交叉立项的可能性比一般科研人员更大。

1.3 立项带有倾向性

調研还发现,一些立项部门立项信息不完全向社会公开,或对申报研究题目的机构或个人设有显明的条件框框,这有保证科研课题完成质量的目的和愿望,但同时限制了其他社会力量的申报。在立项评审环节,往往倾向于考虑系统内或科研大户;还有一些“有钱”部门,虽然将科研经费转移给课题立项部门负责组织立项,但项目评审时往往考虑出资部门的意见。所以,确定科研课题承担单位和资助经费数额带有明显倾向性,使课题立项有失公平、公正。

2 科研课题立项问题原因分析

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分散立项、“碎片化”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部分科研人员存有私心、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外(当然,大部分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经费的目的主要还是想把科研工作做得更好),关键是政出多门、监管不严造成的。这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2.1 科研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

科研课题选择与立项是科技管理的一项重要科技行为,是直接决定科技进步的主要因素。目前,随着科研经费的增长和对科研工作的日益重视,许多政府部门均具有课题立项的权力和资源,且立项数量还将会进一步增加。但是,各个部门都是各干各的,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互不沟通,政出多门。

2.2 课题承担单位管理不严

对部分科研人员出现的课题重复立项问题,课题承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科研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有的审查不严、不细,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有的限制措施不力,虽然发现了问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限制,甚至还解释为后续研究项目而听之任之;更有甚者,为增加本单位科研经费数量,恶意助长这种不良风气。

2.3 课题立项“把关”不严endprint

目前,大多政府立项部门都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但在专家评审前,许多课题立项部门缺少“立项查重”环节,对以前曾经立项过的课题无法被及时发现,更不能发现与其他部门的重复立项。另外,课题评审时,评审专家仅评审课题的技术可行性,而对申请经费数量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评审论证不够,由此导致立项部门在确定资助经费额度时带有一定随意性,下拨经费与实际经费需求不一致甚至差异较大,客观上造成课题经费使用效率不高,并为科研人员再申报其他部门课题立项获取更多经费留下想象“空间”。

2.4 课题经费追踪问效机制不健全

目前,课题立项部门对所立项课题,侧重前期立项管理,对课题完成后的绩效缺少评估。尤其是课题验收时,检查把关不严,一般不对研究成果与以前成果的重复率进行检查;执行合同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未按合同要求的项目多数没有追究,课题立项部门“管前不顾后”问题突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科研中的不正之风。

3 科研课题立项产生的影响

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分散立项、碎片化立项,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影响了科技人员致力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科技创新和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

3.1 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不高

同一科研课题在不同部门立项,甚至在省内立项后又在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立项,通过不同渠道申请到多笔经费,有的远超出实际科研需要。因为科研经费充足乃至盈余,在科研经费使用中,不用精打细算,有的还可能造成乱花钱的现象,把申报到的科研经费用在了不必要的地方,甚至挪用到其他科目。不仅仅是浪费科研经费、严重影响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问题,还可能造成经费管理不规范,使用混乱。

3.2 科研成果质量下降

由于可以多头申报科研项目,部分科研人员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回奔跑于各立项部门之间,忙于申报课题,相对减少了科研时间,降低了对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水平质量的追求。一些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轰轰烈烈”,结题时“草草收场”,从而导致科研项目重申报、轻研究,科研人员责任心不强,科研效率不高,科研成果质量下降。

3.3 科研水平参差不齐

许多部门分散开展课题立项,由于渠道不一、资助力度不一、各部门立项条件不一、结题验收标准和评审方法不一,在科研经费的申请和使用中,有失公平、公正。同一水平的科研课题,在甲部门不符合立项条件,达不到结题验收标准,但在乙部门就可能条例立项条件,达到结题验收标准,同样的科研经费,产生的科研成果水平质量参差不齐,有时候相差还较大。

3.4 科研经费优化配置不够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科研经费配置体现出经费来源多元化和投入经费不断增长等特点,但政府科研课题立项仍占有主导地位。在课题立项评审过程中,立项部门往往更加侧重一些科研大户,科研大户也更容易在各立项部门申请到立项课题,在导致立项重复、科研经费过于集中到少部分科研人员、造成科研经费效率降低的同时,还导致其他相当部分科研人员面临科研经费不足的困境,严重影响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影响了科研人员积极性。

3.5 容易滋生科研腐败

一方面,由于科研经费分配不公,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为了更多地争取课题经费,跑门子、找关系,容易滋生科研腐败。另一方面,近年来,学术、科研环境比较浮躁,一些人、一些单位在名利的诱惑面前心态失衡,在课题立项、研究和结题验收中,弄虚作假;同时,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制度缺失,“好人主义”盛行,一些部门单位对身边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致使造假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4 进一步做好科研课题立项的对策建议

科研课题立项问题是全国各地均有的共性问题,明显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科研人员、科研单位从自身做起,不再重复申请课题立项,更需要整合课题立项部门资源,加强监管。

4.1 建立科研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商沟通

由科技行政部门牵头,联合现有开展科研立项的相关部门,建立科研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商与沟通。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部署,加强科研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的统筹协调,形成年度科研计划(专项、基金等)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在对一些重大问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报政府批准,然后分工落实、协同推进。各立项部门要达成统一意见,出台统一规定,同一课题或相似课题在各立项部门之间不能重复申报;对于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已经立项的同一课题不得再申报省内课题立项(后续研究除外);对省内已经立项又申报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要撤销省内立项并原渠道收回科研经费。

4.2 整合课题立项部门资源,加强统筹协调

为了降低重复立项、碎片化立项的可能性,在加强科技人员思想教育,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的同时,按照目前政府立项部门和科研课题的门类,加强立项部门资源的统筹协调。如,自然科学类课题立项由科技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方法类课题立项由省社科规划办负责统筹协调。

针对新型智库建设,需要增加智库类课题立项。考虑到培育决策咨询服务市场必须大力发展社会智库,而社会智库需要更多地依托学术性社团来建设的实际,建议由科协负责科技创新类智库立项,社科联负责人文社科类智库立项,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开展该类型课题立项。如果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开展工作,确实需要新立项课题进行研究,根据课题类型可以向上述立项部门推荐相应题目,由上述部门在课题立项时统筹考虑。

4.3 强化立项审核和追踪问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立项评审是科研课题立项的关键环节。在评审前,要开展“立项查重”,特别注意查证申请立项课题与以前所立项课题、与其他部门和上级部门立项的重复性,相同或相似度高的项目不再提交专家评审;对资助经费数额和预算进行评审论证并提出相应建议,尽量使资助的经费能满足实际科研需求,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因科研经费不足给科研人员带来的困惑,进而打消再申请其他部门课题立项的“念头”。实施立项课题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防止有的立项课题预混过关。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提高项目监管力度。加强对科研产出的绩效评估,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和追踪问效机制,促进科研经费效率提高。

4.4 建设“科研项目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统一管理

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科研项目数据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将财政支持的所有科研项目,从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到验收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并做到省级与国家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数据库联通,实现科研人员申报的所有项目都能通过“科研项目公共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这样,既避免了科研课题的重复立项,又做到了向社会的公开、透明,增加了社会监督,提高了科研立项的公正和公平性,还便于立项课题的统筹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执行力度。

4.5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治腐败行为

以前科研人员对多部门重复申请课题行为不以为然,甚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与外部学术环境不良有关。应将课题重复立项界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与论文重复发表一样进行斥责,以净化学术环境,同时通过加强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让科研人员从心灵深处防范这种不端行为。要充分发挥课题承担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推荐申报课题时要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果发生重复立项问题时,课题承担单位要承担第一监管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立项部门在课题验收时从严检查研究成果与以前成果的重复率(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对发现确有重复立项、恶意套取科研经费者,对重复立项所获得的经费视为“非法侵占财政经费”进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对科研人员给予撤销课题立项、追回已拨经费、限制新报课题、列入学术不端行为“黑名单”进行通報批评等处罚;同时,还要追究课题承担单位等相关部门单位管理不严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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