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汇编
张珍珍
[摘 要]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多为国家政府性投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渠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本文通过对水利工程BOT模式招标工作的初步探讨,提出了水利工程BOT模式工作程序,以及设置招标前提条件、投标人资格、评标方法及标准,编制合同主要条款的初步建议。
[关键词]BOT模式 水利工程 招标 探讨
中图分类号:TP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3-0048-01
一、引言
水利工程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投资额大、社会公益性强等特点,所以建设资金多为政府性投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也由政府性投资这一单来源,逐步走向社会多元化渠道。BOT作为PPP模式的一种重要模式,如何做好BOT模式下的水利工程项目(下称“BOT项目”)施工招标,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理顺项目业主和社会资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二、BOT基本概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三、初步探讨内容
本文主要对水利工程BOT项目的工作程序,招标前提条件、投标人资格、评标办法及标准、合同有关条款等内容进行初步探讨。
1、工作程序
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5号)等有关要求,BOT模式工作程序可为: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提出BOT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提出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BOT项目可行性评估,完善BOT实施方案;
(3)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估;
(4)项目提出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5)项目提出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定BOT实施方案;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有关实施工作;
(7)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
(8)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
(9)社会资本方按照要求,成立项目公司,组织项目建设,做好运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按照BOT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办理项目及资产移交。
2、招标前提条件
目前,国家尚未明确BOT项目的招标前提条件,在制定招标前提条件时,应当围绕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委发布的管理办法这条主线,结合BOT项目工作模式特点,确定BOT项目的招标前提条件。水利工程项目采用BOT模式的招标前提条件可设置为:项目已经确定(主要考虑项目是客观存在的,属于政府审批、核准项目的,相关手续已履行完成);BOT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审定(主要考虑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有关部门联审,政府已确认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限等关键内容);相关技术资料收集完成。
3、投标人资格
BOT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主要考察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鉴于此,投标人资格条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承揽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投标人从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要满足开展BOT项目的需求;三是投标人信用、履约状况良好;四是投标人有从事过BOT项目的类似经历。
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最重要的是符合BOT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有些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核准的招标项目同时采用BOT模式的,重点往往会侧重于施工能力方面,那么,在设置资格条件时,可根据工程建设的规模、建筑物级别对投标人施工能力提出一定要求。同时,根据BOT项目实际情况,也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评标方法的选择
评标方法的选择是决定BOT项目招标成败的关键。适宜的评标方法,对于确定最优的中标单位至关重要。招标人在选择评标方法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结合BOT项目特点,采用综合评估法为宜。另外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具体可采用单阶段或双阶段方式进行评审。
(2)设置评标标准
BOT项目在设置评标标准时,应主要体现出对投标人投融资能力、报价、业绩及信誉等方面的评审要求。BOT项目评标标准可分为投融资能力、投标报价合理性、业绩及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等。
1)投融资能力:主要评审因素包括项目投融资方案(投融资工作方法和程序、投融资工作保障措施、投融资工作的实施进度、风险预测及控制等)、财务能力(近年总资产额、总负债额、利润总额,用于项目的可支配自有资金和偿债能力等);
2)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总报价得分、主要工程单价合理性和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等;
3)业绩及信誉:主要评审因素包括投标人近年完成的BOT项目业绩情况,企业信誉等。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主要评审投标人拟投入BOT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数量及专业、经验等。
另外,BOT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还应对施工能力的评标标准进行设置,主要评审因素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施工设备、工程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5、合同主要条款的设置
合同条款是项目的灵魂,是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的关键性依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下称通用合同指南),合同条款中对合同主体、合作关系、投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等作了要求。在编制BOT项目合同條款时,应依据通用合同指南,结合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对服务标准、价格管理、回报方式、风险分担、信息披露、违约处罚、项目移交以及评估论证等关键内容作出要求。
四、结束语
水利工程BOT模式是现代经济社会一种全新的水利投资建设模式,是国家利用社会各方面资金,发展水利事业、造福人类社会的新举措。做好BOT项目招标工作,除了研究上述招标前提条件、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评标方法及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方面外,还应注重招标过程的各个环节。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国家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BOT项目招标必定为水利事业大发展再添新的光彩。
参考文献
[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
[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5] 《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6]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等令第25号).
[7]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8]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