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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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2日 09:33

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的思考.doc

蓬森 李炜

[摘 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直是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近年来国有企业在人事制度改革上的一些实践,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构建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等六个方面,对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探索建立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进行思考和阐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 有效监督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5-0076-01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上,概括来讲,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二是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三是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还比较粗放;四是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五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有效。针对以上问题,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由集中统一管理向分层分类管理转变,构建以治理结构规范人、市场机制选择人、业绩指标考核人、薪酬制度激励人、监督体系约束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新机制。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其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国有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领导人员的管理权,中央对此也有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一个极具探索性的问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把握:一要把握好党管干部原则在企业的具体定位。二要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治理原则之间的关系。

二、应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

多年以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党组织负责人和经营管理者都是出资人或上级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随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完善,必须打破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集中统一管理,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原则来划分管理层次和管理类别,从而实现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管理。

三、应全面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

“要按照企业的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机制相结合。”中央的决定和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这是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企业实现市场化、国际化经营的客观要求。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选人。二要按照市场化的机制来用人。三要改善市场配置企业领导人员的外部环境。

四、应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更多关注的是企业经营业绩完成得如何。为了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全面,应将德、能、勤、廉也纳入到考核评价体系中,从而使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化。

二是在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应同时注重非量化指标的考核。目前,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方面,普遍加强了对企业当期利润、销售收入、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的考核,虽然同过去相比有较大的进步,但这样做又很容易导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短期行为。为了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加强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的同时,应加强企业管理绩效、战略绩效的考核,将公司治理水平、企业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非量化指标,作为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内容。

三是对党组织负责人和经营管理者进行分层分类考核评价。根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性质、特点的不同,对董事会成员、党组织负责人应以定性评价为主,主要是因为出资人代表、党组织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与监督,不具体开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承担具体的经营指标。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如总经理、总裁等由于是企业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的承担主体,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核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重点考核经营业绩。

五、应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充分调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积极性、吸引留住人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性措施。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不紧、薪酬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必要的中长期激励手段等问题,激励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应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薪酬分配机制。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分配结果应坚持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工作业绩挂钩,强化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激励力度,并根据企业领导人员承担的责任、风险及业绩贡献,逐步拉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真正体现按劳分配。

二是应实行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在逐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即期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应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力度,建立补充保险等中长期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这样既有利于企业领导人员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经营管理者。

三是应实行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对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人员,在适当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应采取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给予更多的精神激励,让他们的劳动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承认与充分尊重的同时,激发他们继续努力拼搏,为企业做出贡献。

六、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应着力建立企业内部監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要积极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要围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完善,构建出资人、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在董事会这个层面上,应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由于外部董事在董事会里超过半数,代表的又是出资人的利益,和内部董事之间自然就形成了制衡关系。对于经理层,由于董事会规范后,与经理层是分开运行的,董事会与经营管理者之间也会自然形成一种监督制约关系,“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可以比较好地克服。其次,要改进企业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企业党组织通过参与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并对决策的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要强化职工民主监督。在坚持民主评议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加大“厂务公开”力度,扩大监督内容,真正把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还应继续强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通过构建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逐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自觉做到诚信勤勉、守法经营,从而有效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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