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对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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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博览
2023年01月30日 23:00

基于农村土地整治的河南新型城镇化问题研究

陈肖

[摘 要]目前,我国已进入城乡发展转型的新时期,土地整治与城乡协调发展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和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开展土地整治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解决城镇化用地需求,缓解用地矛盾,有力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但实际效果如何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本研究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天津市新型城镇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定性总结了农村土地整治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从定量角度探讨了天津市土地整治活动对其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影响,得出结论:当前的土地整治活动与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增加程度并不十分显著,但若加强土地整治活动,将会促进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型城镇化水平;影响;研究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9-0271-01

1 定性分析

土地整治对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土地整治是实现土地资源、资产、资本化运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开展土地整治能够解决新型城镇化日益增长的用地需求,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强力的土地资源和空间支撑;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能够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释放空间,有效促进新型城镇化向前推进;土地整治搭建了城乡资源交换的平台,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

土地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地块整理、水利完善、道路修整、林网配套、村庄整治五个方面,其具体措施包括:归并地块,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整修道路,完善水利设施;整理村庄用地、复垦废弃地;调整土地权属;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景观建设等。

2 定量分析

2.1 天津市各区县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选取表征新型城镇化水平的经济增长、社会和谐、人口发展、空间合理、生態持续五大准则,根据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比性、全面性、非兼容性、数据可得易操作性等原则筛选人均GDP、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城镇人口比重、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等33个具体指标,收集各区县统计年鉴资料,获取原始指标值。应用SPSS软件对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得出天津市各区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

2.2 农村土地整治与新型城镇化相关性分析

按照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出有农村土地整治活动的各区县2008-2013年6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并作为因变量,选择项目区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单位面积投资、平整田块面积、修建渠道长度、修建排水沟长度、修建道路长度和修建林网长度作为自变量,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研究土地整治活动和新型城镇化水平之间的相关关系。

2.2.1 模型形式

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计因变量新型城镇化水平为In?dexUrbanization,自变量选择项目区总面积(Totalarea)、新增耕地面积(Cultivatedarea)、项目总投资(Totalinvestment)、单位面积投资(Averageinvestment)、平整田块面积(Flattenedar?ea)、修建渠道长度(Lengthdrainage)、修建排水沟长度(lengthditch)、修建道路长度(Lengthroad)和修建林网长度(TotalFrostbelt)作为自变量,回归方程模型为:

Index_Urbanization=a0+a1Cultivated_area+a2Total_area+a3Total_investment+a4Average_investment+a5Flattened_area+a6Length_drainage+a7length_ditch+a8Length_road+a9Total_forest?belt+ε

2.2.2 变量共线性检验

考虑到因变量较多,共9个,先做共线性检验。运用SPSS软件,输入数据,运用其多重共线性诊断功能,在初步运算中,发现新增耕地面积与田块平整面积共线性显著,在剔除掉平整田块面积后,得到以下运算结果,见表1。从表中看出,VIF值均小于2,说明基本消除了变量之间的共线性。

2.2.3 模型回归结果

消除了变量之间的共线性影响后,重新建立新的回归方程,如表1所示,城镇化水平与土地整治活动之间的关系解释模型为:

Index_Urbanization=-0.353+0.001Cultivated_area+0.001To?tal_area+0.001Total_investment-0.001Length_drainage+0.004length_ditch+0.001Length_road+0.001Total_forestbelt

从模型变量的解释能力看,以上引入的8个自变量中,与因变量的线性关系并不十分显著。较为显著的变量是单位面积投资与排水沟长度。实际上,这两个因变量的显著性没达到0.1以上。但从边际变动看,除渠道长度与城镇化水平增加成反向关系外,其他自变量和因变量都呈正向关系。

因此,从模型回归结果看,当前的土地整治活动与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增加程度并不十分显著,但若加强土地整治活动,将会促进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3 对策建议

3.1 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规划

作为土地整治的龙头,要尽快建立健全全国、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天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修编土地整治规划。严格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落实《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建立有效的规划效能监督机制,加强规划监督检查,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多方和多部门沟通,请具有农业、水利设计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务必求真务实,保证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能满足综合目标的实现,从而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3.2 加强土地整治政策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土地整治项目的公众参与政策制度建设。当前政府主导型土地整治实施管理模式中,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是主要的参与主体,承担大部分职能,而农民集体和公司企业参与权力有限。二是完善社会资本进入土地整治领域的政策制度。三是完善政府支农惠农机制,拓宽农用地整治资金筹措渠道。四是明晰产权,加大土地流转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推动土地整治的产业化。五是规范农用地整治项目管理,完善农用地整治的收益分配机制。

3.3 把好土地整治质量

严格项目的实施管理,在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好质量关卡,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遵照项目设计和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项目要派驻实施现场代表,常驻现场,及时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掌握、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3.4 建立完善的土地整治评价机制

对于农地整治,首先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机制,对整治后由于地块现状、离安置点的距离、通达性、农田水利设施、土壤性状等的变化而导致土地价值变化,需要重新进行评价。评价后便于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活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4 结束语

土地整治对新型城镇化推动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土地整治所确定的目标、内容、模式和管理状况,土地整治效益发挥得好,才能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获得新型城镇化为其提供的更大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杨艳艳.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资源配置研究[D].河南大学,2013.

[2] 赵永平.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经济效应:理论、实证与对策[D].东南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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