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视角下的英语习语属性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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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06:37

应用语言学视角下的中国大学英语教学研究片

杨丽珍

【摘 要】英语中存在着大量的习语(Idiom),或称成语。我们常常会发现英语习语中的单词都比较简单,但组合在一起,有时却不知其意或产生歧义。究其原因,是因为不了解某些固定词语组合在一起后会产生词面以外的“新意”。在语言学研究领域,英语习语研究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本文将从习语研究的语言学背景入手,分析总结英语习语研究的意义,以及英语习语在构成、结构、语义上的语言属性,这些属性也是导致英语习语研究复杂化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英语;习语;属性;结构;语义

1 英语习语研究的语言学背景

二十世纪前半叶,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始终占据着语言学领域的统治地位,而结构主义重“形式”轻“意义”,使语言之语法研究空前兴盛,而其语义研究却被边缘化,词汇意义的研究被忽视。而作为词汇学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语学,几个世纪以来都没有引起语言学家足够的重视,它被看作是词汇学、语法学或者文体学的附属成分,没有自己本身在语言学中的地位。英语习语研究也一直被忽视甚至遗弃。在语言学相关著作中,习语的相关研究都罕见踪影,或者被简单地冠以“例外”的身份,作为语言的附属现象,游离于常规语法及正确语用之外。到十九世纪中叶,直至二十世纪的词汇学家、语言学家们,如Saussure等,仍把习语处理为一些固有的语感,而不是语言系统运行的基本因素之一,被孤立于主体研究范畴之边缘地带。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语言学家们才意识到只研究语言的形式而忽视其意义限制了对语言系统的整体把握,二十世纪后期语义学在语言研究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词汇的意义得到重视。习语学顺应这个趋势,重新受到语言学家的重视,其身份得到更加全面的审视,并最终形成一门涉及语言学的多个方面,如词汇学、句法学、语义学、文体学、语用学、心理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等,但不隶属于某个特定学科的独立学科。

习语学研究萌发于上个世纪初期,其时,语言学家如Jesperson(1924)等提出语言结构中存在“自由组合”和“固定形式”两种对立的语法句法形式。习语由于其自身结构的固定性,对立于受语法规则支配的自由组合引起了一大批语言学家的关注,促使习语研究进入语言学研究的中心地带。

2 英语习语研究的重要性

为什么习语会引起语言学家如此的重视?作为一个复杂的语言现象,习语几乎触及了语言学的所有层面,如词汇学、句法学、语义学,同时还有术语学、翻译学、教学法、修辞学以及文体学等。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我们可将习语研究的重要性归纳如下:

(1)习语远不是语言的一个偶然现象,相反,它是所有自然语言所共有的特征,并且所有自然语言的任意语料都可以为之所用;所有对语言的描述都不可避免地要经过习语研究,否则将会导致语言研究的不完整性。

(2)习语研究具备确凿的启发性价值,可以促使我们重新思量普通语言学的基本问题,例如语言符号的任意性(Arbitrary)、线条性(Linear)以及概念(Conceptual)、指称(Referent)等。

(3)由于习语来源于话语(Discourse),所以对习语的研究可以用來审视索绪尔关于语言/言语(Langue/Parole)的二分法,从整体来把握语言学问题,包括语言学研究的主体,以及其研究方法。

(4)习语学有助于研究一个民族的智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通过习语对各行业名称和概念的转化,可以在同行业间起到良好的沟通作用。

既然习语研究有着非凡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对其进行具体的判定?本文将着眼于其构成、结构、语义三个基本属性,逐一进行深入分析。

3 英语习语的判定原则

习语学与语言学其它所有层面的研究都有交叉或重叠,某条习语的判定甄别也受到语言学其它方面的影响,产生不同的原则,这些原则之间相互影响,互相交织,没有明确的界限。以Gross为代表的学者们提出的英语习语研究中判断习语的原则如下:

(1)多词性(Poly-lexical),例如:rain cats and dogs指“倾盆大雨”,由4个词组成;see eye to eye with指“与……看法一致”,由5个词组成。

(2)语义的不透明性(Opaque)或语义的融合性,例如:a blue moon,其字面意思为“蓝色月亮”,实则指“不可能”或“千载难逢”之意;birthday suit其字面意思为“生日礼服”,实则指“一丝不挂”之意。

(3)结构转换受限(Blockage of transformation),例如:牧师不说husband and wife或者man and woman,而说man and wife的问题就不容易回答清楚,只能用约定俗成来解释。

(4)构成成分的稳定性(Non-actualization),例如:kangaroo court(私设的法庭、非法法庭)不可改为koala court或者animal court;pull ones leg(开某人玩笑)中的leg不可改为hand或其它任何表示人体部位的词。

(5)不可同义替换(Blockage of synonyms),例如:hearth and home(温暖舒适的家庭生活、家园)不能写成hearth and house。

(6)不可随意添加(Non-insertion),例如:go to school(上学),不能写成go to the school;at table(用餐、吃饭),不能写成at the table。

而且,研究表明上述的准则并不适用于每条习语,每条习语在每条准则的框架下表现亦有不同。由此,习语的判定不是单一纯量,而是众多变量的问题,习语的固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语言学现象。

4 英语习语的理解与运用

了解了英语习语的重要性及其判定原则,目的是为了在日常工作和交流沟通时准确恰当地使用英语习语,以期增加表达表述效果,更好地理解英语语言特点。另外,还要懂得英语习语无论结构、固化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以“连续体(Continuum)”的形式来展现其形义固化程度的。传统习语研究的误区在于笼统地认为习语是绝对形义固化的语言单位,例如习语learn by rote(死记硬背),with might and main(竭尽全力)。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导致习语现象本身复杂化的原因,归于在数量上占主体地位的相对固化的习语,而实际上绝对固化的习语在习语中的比例只有十分之一左右。

习语和词的自由组合完全不同,它可分为短语习语,从句习语和句子习语三大类,也可以把习语分为绝对凝固习语,半凝固习语和准凝固习语三类。其中,句子类型的习语,例如谚语、格言类习语是习语中固化程度最高的,可以把它们归为固化度最高、不容任何改变的一类。例如:Money makes the mare to go.(有钱能使鬼推磨)。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发光的不都是金子),等等。

另外,想更好理解并运用英语习语,我们还须明白一些英语习语和宗教信仰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这些英语习语来自于圣经,例如:wash ones hands of something (洗手不干,不过问);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As poor as Job(像约伯一样穷。注:约伯是圣经中很穷但很有耐心的一个人),等等。

由此可见,准确理解和把握英语习语,除了在语言学的角度了解其结构、构成、语义等属性,还要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更多地了解其来源和意义。

5 结束语

英语习语具有多词性、结构固化性和语义非组构性几个基本属性。但绝对形义固化的习语所占比例极少,在习语的研究中,导致习语研究复杂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习语形义固化程度的不可绝对量化,凝结度不一。洪堡特认为,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语言实际上是精神不断重复的活动”(参见姚小平,1995:121)。一条习语被以某个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得以继承沿用,在时间维度上保持其连续性,从最初的个人使用行为到最终成为形义固化被大众接受的词汇化的语言单位。因此,对英语习语的研究只着眼于静态描述是不够的,我们更应从动态、连续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探究。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进一步拓宽知识层面,从文化、历史及西方宗教信仰等方面追本溯源,了解一些英语习語的来源和内涵。这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英语习语,提升英语学习水准等诸多方面,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Abel, B. 2003. English idioms in the first language and second language lexicon: A dual representation approach. Second Language Research 19: 329-358.

[2]Jesperson, O. 1924. Philosophy of Grammar.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3]Glucksberg, S. 2001. Understanding Figurative Language: From Metaphors to Idiom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Yoshikawa, H. 2008. International intelligibility in world Englishes: Focusing on idiomatic expressions.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Studies 17: 219-226.

[5]葛传椝等,1985,《新英汉词典》(增订本).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6]宋协立,1985,英语中的歧义现象,《现代外语》,第1期.

[7]汪榕培,2000,《英语词汇学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8]张勇先,2014,《英语发展史》。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9]姚小平,1995,《洪堡特——人文研究和语言研究》。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责任编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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