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石油产品贸易交接计量纠纷的评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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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博览
2023年07月22日 14:09

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船舶舱计量交接要求 JT T 38 2008

朱伯伦

[摘 要]在现代化社会发展中,人们对于石油的需求量十分巨大,而由于我国针对石油产品交易还没有一个完善统一的管理体系或标准出台,因而在交易活动中难免有纠纷出现,而文章重点将要阐述的是国内液体石油产品在贸易交接计量中有关纠纷评定分析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液体石油产品 贸易交接计量 纠纷评定措施

中图分类号:TE8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1-0013-01

一、工程实际案例概述

存在于我国的A石化公司其每一年的原有加工能力在一千万吨以上,针对如此庞大的加工能力,做好日常的产品计量和出厂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事实上,A石化公司有着适用自己的一套石油计量原则——即是根据供方计量作为工作标准,但是在工作中接收方针对石油也有着自己的一套计量标准和监督措施,这样一来两方在针对油品计量数据的监督和对比工作中就会存在差异,随之便会有问题出现,若问题得不到解决便容易产生纠纷。诸如:针对同一个批次的产品,接收方同供方间会分别对产品进行计量,将必要的一些损耗扣除后,两方便会将关注的焦点放到数据量差上,一旦发生计量纠纷,由于相关标准和规定没有建立完善,人们一时半会没有办法将纠纷解决,显然,这对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评定的理论基础

A石化公司内部的计量部门经过一系列的分析研究,并在实际工作状况的遵循下,将一系列行之有效地液体石油产品贸易交接的计量纠纷评定的方法确立了出来。

首先是在有关测量不确定的评定标准遵循下,确立最适宜的评定方式,即当测量的结果是由其他的量值所构成时,便需要根据其他的方差计算标准的不确定度将相应的方式确立出来,如以下公式:

其中,uc是指合成的不确定度;ui是指其他的各量不确定度。

此外在相关计量标准的考核规范遵循下,我们进一步验证了计量校准的结果和检定的标准,其主要是在被考核计量标准的测量结果下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随后使用另外一个更加高级一点的计量标准对被测对象进行相应的测量工作。

三、实际的计量数据分析

A石化公司反复进行了很多次数据和产品的对比,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有柴油的计量、混油的计量以及苯乙烯的计量等三种。第一种计量:A石化公司的罐区需要在相应管道的帮助下将液体石油输送到其他销售公司去,其罐区所选用的是立式储罐,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已颁布的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采用立式金属罐进行油品交接计量规程规定,油品交接计量误差为正负0.35%,采用的是上检尺计量方式,而销售罐区的准确度按国家规定流量计的准确等级有:0.1,0.2,0.5,1.0,1.5,2.0,4.0,加之作为贸易结算用的流量计准确度应不低于0.2级,基本误差应不大于正负0.2%,因此我们按照质量流量计量的方式能够将用于交接的数据得到,如下:

输送的距离很短,在只有5000米左右,此时可以忽略损耗的计算。合计量差是小于0.35%的,最大的量差是小于0.43%的这也是说管输是契合于输送要求的。并且在连续的分析中我们总结出一定规律,即交接产品的数值越小,流量仪表准确度等级越高,其准确度也越高。。

第二种:当某管道公司的柴油+汽油混合油想要从管道通过时,其需要从当地的输送站输送到A石化公司,在A公司种进行一系列的分离和回炼操作,当然这一系列的操作都会在同一个管道上完成,此时在A石化公司端需要进行质量流量计的安装,以获取到准确的流量计量数据,随后将监测到的流量计量数据传达给接收方,这样有助于接收方根据计量数据对质量流量进行监管。

第三种是:A石化公司均是以铁路罐车的方式将苯乙烯输送到其他地区,在液体石油产品出厂前会以动态轨道衡的方式进行计量,此时站在接收车站的接收方会进行检尺计量。

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得知,A公司液体石油产品输送到B公司的实际距离达到了1500千米,根据相关的液态石油产品输送损耗的标准,汽油损耗的标准规定是0.24,而从实际调查中我们得知,从A公司向B公司输送的这段距离中液态石油产品的损耗是同规定标准不相符的。但是我们在调查接收方反馈信息时发现,他们对于苯乙烯产品输送的量差反响较大,认为其实同实际不相符的。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要求双方见面一起来查找原因,最后发现是因为有一些不可控原因出现,如:铁路罐车体损坏,部件损坏发生跑损泄漏等,最终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将问题解决的。

四、具体的评定方式

首先应当是比对条件的确定,交易的双方所选择的测量设备都必须是正规的,即是经过相关的法定计量检测评定的机构审核并检定合格的,而且测量设备在测量时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负责石油产品测量的人也必须是专业的,持证上岗的;随后针对大宗固定的客户,作为液态石油产品的输送公司要求双方签订一系列的计量交接协议也是必须的,并且协议中所涉及到的隐蔽内容双方应当见面详谈,以避免日后在交易过程中有纠纷出现;然后在进行单车油品或者单一批次油品的比对量差时,务必将定额损耗扣除,并且所涉及到的定额损耗必须同双方测量的设备准确度相符,即满足平方与再开平方的条件;针对十节槽车或者整批槽车累积量以上的比对量差,是必须将定额损耗扣除的,并且最终的定额损耗必须同双方测量设备规定的标准相符,即满足准确度较低的那一个测量设备的测量准确度要求;当有超差的情况出现时,需要寻找根源,必然是有一些问题在某个测量的环节或设备中出现,此时我们需要做的便是重新对双方测量的设备、油品的体积、温度、和密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相关的准确度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所得到的研究结果应当以调查报告的形式编制出来,并且针对超差的量需要适当进行退补;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的评定方式不仅仅能够使用在双方计量结果的纠纷处理中,还能够使用在石化公司内部的液体油品计量的纠纷处理中。

参考文献

[1] 潘卫东,高飞青.液体石油产品贸易交接计量纠纷的研究与评定[J].中国计量,2013,03:39-40.

[2] 田野,许峰.油品船运交接中计量认可的探讨[J].石油库与加油站,2006,05:24-27+15.

[3] 毕江.轻质液体石油产品容量計量技术要点[J].油气田地面工程,2015,08:65-67.

[4] 蔡华,韩君华,洪丽静,张旭,刘芳芳.建立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族组成的测定及影响因素分析[J].广州化工,2016,16: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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